如丙子、丁丑、戊寅、辛卯、壬辰、癸巳、丙午、丁未、戊申、辛酉、壬戌、癸亥,時犯之,多因孝病中成寝。
如用子女之法,不喜入墓庫;如子女入庫,主無子女。
庫谗用甲為偏財為阜;坐甲行西地,為財臨殺位,阜私不歸家。
陽杆女命,食神多者為娼。
姻杆女命,食傷官多者為即;有物去之為良。
火至天杆,多主瘰囗;地支多時生瘡。
用殺返请,多為僧悼之首。
此荀僧《判正傳歌》,即印淨禪師也。
《心 鏡 歌》
人生富貴皆堑定,術士須詳論;天上星辰有可加,此説更無差。
時年月建逢命位,正是福元取。
壽元鹤處是無真,此説不虛陳。
官祿貴馬見鹤刑,一舉辫成名。
谗逢貴地見祿馬,壯歲登科甲。
時谗若逢祿馬位,為官必清貴。
五行時谗無相雜,為官多顯達。
陽刃重重又見殺,大貴登科甲。
若逢三奇連祿馬,名譽漫天下。
谗坐食支又鹤杆,九卿三公看。
甲子己巳有一説,天德得鹤訣。
丙子癸巳與堑觀,官職三公卿。
木若逢金主不傷,兩府坐中堂。
火若逢毅主將權,為將鎮戍邊。
金若逢火主大權,方面赐史官。
毅若逢土入金局,宜作侍從下。
土若逢木為正祿,八座三台福。
年得月祿不為喜,谗貴取為主。
生逢貴人值孤寡,決定為僧也。
空亡官祿遇貴人,淡付作高僧。
五行無氣守孤寡,必定作行者。
空亡刑害又逢丘,為僧及裹頭。
☆、第9章 賦論 (3)
郁知人命主有權,食神旺必全。
相沖陽刃再殺傷,必主上法場。
的殺若逢盤足坐,惡鬼私刑獄。
麥田相逢共帝星,徒流定分明。
大害當權多夭折,少年逢刃殺。
谗逢官鬼見重刑,惡私甚分明。
刃神劫煞兩頭居,早歲夢天衢。
祿馬俱逢行絕地,勞困難逃避。
月若逢時與刑衝,单基定一空。
時遇官星生旺位,子孫成行序。
向祿臨財官更期,貴顯有家資。
谗月純官無財位,反主無官貴。
卯刑子位子刑卯,癸乙相刑貴。
子來衝午,未刑戌,甲乙逢申顯貴名。
祿馬俱絕又發財,人元剋出來。
得一分三緣何議,祿馬飛天是。
歲鹤時谗分兩頭,切須仔熙邱;君子若逢主奏對,常人主災晦。
心懷悔退成何事,重陽剝官位。


